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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租赁指南

房东可要求承租人清洁该房产或修理其所损坏的东西吗?

假如房东认为承租人能够解决该问题的话,可写信告知承租人,他们有连续14天的时间解决问题。房东可从我们的网站www.tenancy.govt.nz取得《解决通知》范本。假如承租人不解决问题的话,房东可要求租赁仲裁法庭下令要求他们解决问题。假如问题很严重的话,仲裁法庭便可下令终止租赁。

承租人希望房东维修某物时该怎么做?

法律要求承租人在发现某些物件损 坏或发生故障时立即告知房 东。最好的解决问题方式是和房东讨论该问题,看看是否能一起想办法解决。

假如此举无效的话,便发出「解决通知」,给房东一段合理的时间解决问题。合理时间段要视需要维修的物品、零件可否取得,处理保险需要的时间 (如果适用),以及所在地区是否能找到合适的技工进行工作 (如果需要)。房客在决定他们要给房东多少时间完成该项工作时,应该考虑这些因素,以及情况的紧急性。直到房东能逐项解决所有这些事情前,以考虑一个临时性的解决方案。

如果房东不采取行动解决问题,则房客可以向租赁仲裁庭申请工作令,如果房东不依照命令行事,可以选择使用租金支付工作费用。如果房客要租赁仲裁庭终止租赁,比方说他们签的是定期租赁,则解决通知必须给房东一段合理的通知期,且不得少于连续14天的时间,以解决问题。在某些情况下,提供房东超过14天的通知期是合理的。

您必须允许适当的通知时间,例如邮寄或以电子邮件寄发通知的时间。进一步资讯以及《14天解决通知》范本可在网上www.tenancy.govt.nz 查询,网上也有通知时间的解释。

假如问题严重或紧急时,承租人该怎么做?

假如问题可能会让人受伤或损坏任何东西的话,承租人必须将问题告知房东。假如承租人尝试联络房东,但却联络不上的话,便可自行进行维修。之后可要求房东偿付他们的维修费用。假如房东不支付费用的话,承租人可向租赁仲裁法庭要求协助。

房东可因承租人抱怨而要承租人搬离吗?

有时房东会因为承租人向房东或租赁服务处提出某个问题,而要求承租人迁出。这可能就是报复通知。本法案指明房东不可发出报复通知。若承租人认为房东发出这样的通知,便可向租赁仲裁法庭申请协助。仲裁法庭将会判断该通知是否合法(即该通知乃基于合法条件而发),否则便可下令废除该通知。

租赁服务处如何帮助我们解决纷争?

你们首先应该针对问题彼此进行交谈。问题往往只是单纯的误解或错误。请参阅我们的网站中有关自己处理纠纷的信息。

在和您的房东或承租人谈论以前:

  • 确定您清楚您所关切的问题。有时将问题写下来会有助于向对方解释问题。
  • 准备好您认为可能良好地解决问题的建议。仔细说明问题,并允许合理的时间让问题获得解决。
  • 您或许要写封信或寄发“解决通知”。

“解决通知”会给对方14天的时间解决问题。这些信函和通知的范本可于以下网站取得:www.tenancy.govt.nz。

FastTrack解决方案

FastTrack解决方案是解决争议的方案,提供正式确立房东和承租人之间的争议,如拖欠房租或任何债务纠纷(如水费)的快速方式。它鼓励房东和承租人要理顺租赁问题本身,并使他们能够获得调解员的命令,而不必去参加预定的调解。

FastTrack解决方案最适合以下情况:

  • 刚刚达成合约,需要正式作为一份调解员命令;
  • 合约是简单易懂的,房东和承租人完全理解;
  • 先前的口头合约已经失效,并达成了一份新的合约。

更多信息,请浏览www.tenancy.govt.nz/disputes/fasttrack-resolution网站。

若你们无法自行协议解决问题,便可寻求调停

您可在申请租赁仲裁法庭解决问题时得到我们的协助。申请费是20.44新西兰元。一旦收到您的申请后,我们便会为您安排调停。

调停是一个过程,在此过程中您和对方有机会讨论问题,并通过和一位调停员一起讨论,协议出你们自己的解决方式。该调停员会帮助你们认清问题,进而研拟出一个可行的解决办法。

调停如何运作?

调停可通过电话或亲身进行。调停员对于有关租赁方面的问题都具有丰富的知识,会指引你们完成该过程,但不会为你们做任何决定。调停是保密的,由您及对方自行决定将来的做法。调停与租赁仲裁法庭的听证会不同,在听证会中仲裁员会做决定,并让双方知道将来的做法。

假如您同意解决办法

调停所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调停协议或调停命令上通常也会说明未遵守执行的后果。租赁仲裁法庭在调停协议上盖章或“封印”后便可强制执行。

哪些命令可经调停协议产生? 各种不同的命令都有,但是最普遍的就是占有令、款项令 和工作令。这些命令都可经调停或由租赁仲裁法庭决定 产生。

占有令

假如承租人违反租赁合约或本法案,而且情况够严重的话,房东便可要求租赁仲裁法庭下令终止租赁。假如承租人有以下情形时,便可能产生这种命令:

  • 至少拖欠21天租金(向裁决庭提出申请 日期);

  • 严重损坏该房产或威胁要损坏它;
  • 攻击或威胁攻击屋主、房东、房东的家人或代理人,或其它的承租人或邻居(或者引发或允许他人如此做);
  • 在某方面违反租赁合约(例如,当房东已发出“解决通知”,承租人还是没有做到),而且仲裁法庭认为让租赁继续是不公平的情形。假如问题可以解决,则须向仲裁法庭提出申请之前寄出“解决通知”(要让对方有连续14天的时间解决问题)。

款项令

这项命令就是规定房东或承租人必须付款给对方。可能的原因为:

  • 承租人拖欠租金或支付过多租金;
  • 承租人必须支付损坏、清洁、园艺或清除垃圾的费用;
  • 房东欠承租人紧急维修的费用;
  • 承租人或房东必须支付因违法而产生的惩罚性损害款项(此项类似罚款);
  • 承租人或房东必须支付因保养或维修不当而导致物品损失或失效的赔偿金。

工作令

此项命令就是规定一方必须因某物损坏而须予以维修。

如果这项工作令是关于影响健康与安全的问题,房东不得「买通」房客,而借此不遵守工作令。如果房东取得一项工作令,要求房客在某个日期前进行某项工作,而房客没有做到,则房东可以与该命令等值的价格找人完成该项工作,将该项费用视为迟缴房租。

替代令

这是一项在一方未遵守命令后将会产生的结果的命令。

这时另一方就可以要求执行替代令。例如:一项规定房东要将承租人的物品归还给他们的命令,可要求房东在没有归还物品的情况下,就必须付款。

假如无法经调停提出解决办法

您可向租赁仲裁法庭要求举行听证会。仲裁法庭比调停更正式。仲裁法庭是司法部的一部分,仲裁员会听取各方陈述,听取任何证人的说法,检讨房东或承租人提出的证据,然后做出决定。即使您未出席听证会,仲裁法庭还是可以做出会影响到您的决定。仲裁员会将其决定写下来做成裁决令。仲裁员的决定如同法院命令 – 双方会各得一份副本且都必须服从。

裁决听证会是公开运作的。房东和承租人双方都可带支持者参加,但在大部分的情况下,您不能请律师出席您的案例。然而,在某些情况下,您可请一位律师出席,其中包括:

  • 纠纷金额超过六千新元;
  • 另一方同意;
  • 另一方聘请律师;
  • 经过仲裁庭批准。

在某些情况下,仲裁法庭或许也会允许您请律师参加,这些情况包括:

  • 您的问题相当复杂;
  • 您与另一方之间状况明显悬殊,影响您提出论据的能力。

在某些情况中,可由一位非律师代表您出席。假如您认为您可能需要一位代表的话,就应该在举行听证会之前和我们讨论这个问题。

我怎样才能让另一方执行命令规定他们必须做的事?

假如您有一份盖有封印的调解令或裁决令 的话,您可以要求司法部的收债中心执法。所有民间执法申请可以寄到下列地址,或是向任何新西兰地方法院提出。

司法部中央处理小组
Ministry of Justice,
Central Processing Unit,
SX10042,
Wellington

您可以浏览网站www.tenancy.govt.nz找到更多有关执法的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