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言NZ

新西兰租赁指南

准备迁出

承租人离开时必须做什么?

承租人必须:

  • 在房东书面通知他们的迁出日期,或定期租赁合约上载明的日期前迁出;
  • 支付截至租赁最后一天为止的租金;
  • 适度保持该房产的干净与整洁;
  • 在租赁的最后一天前清除所有的垃圾;
  • 将属于他们的物品移出;
  • 将所有的钥匙、通行证以及车库门开启装置归还给房东;
  • 将所有属于房东的物品留下。

假如承租人没有履行所有这些事项,房东便可向我们要求部分或全部押金做为补偿。

取回押金

租赁结束时,最理想的情形是房东和承租人能够就应付多少押金达成协议。利用租赁开始时所完成的房屋检查报告协助您们决定是否有任何损坏。房东不得要求承租人为房屋或动产的正常损耗情形负责赔偿。

我怎样收回押金?

假如双方已同意押金的处理方式,房东和承租人便应填写《押金退还表》。该表的副本可于本局的网www.tenancy.govt.nz取得。

假如你们一致同意,承租人因损坏或过期未缴租金而积欠一些款项的话,就要将此情形填写在表上并签名。例如,假如押金是600新西兰元,而且双方同意窗户修理费是150新西兰元,你们就要写明:

支付房东新元150元。
支付承租人新元250元

请一定要在《押金退还表》上写明你们的银行账号,因为我们不寄现金或支票。

当我们收到《押金退还表》后,便会核对表格上所有的签名,确定它们和《押金寄存表》上的签名一致。这也就是为什么每当房东或承租人更换时,一定要通知我们是如此重要的原因。假如签名不符,在没有取得更详尽的资料前提下,我们便不能退还押金。

有时候,承租人搬迁到新的地方,由我们直接将押金从旧的租赁处转到新的租赁处,对他们来说会比较方便。您须使用《押金移转表》

房东和承租人意见不一致时怎么办?

请尽快向租赁仲裁法庭提出申请。这时就会由一位调停员协助你们解决问题。

联络不到房东或承租人时该怎么办?

假如您无法联络房东或承租人一起填写“押金退还表”的话,就和租赁服务处联络,讨论解决方法。

当只有一个承租人搬出时,会发生什么?

有时,当在同一租赁合约上有多个承租人时,只是一个承租人搬出,其他承租人继续留住。假如房东同意的话,新 承租人可直接“承接”前承租人的那部分押金。假如是这种情形的话,你们就必须确定房东、前承租人与新承租人都在“承租人变更”押金表上填写并签名,然后将表格寄给我们。

如此做并不会改变租赁合约的内容。最好应该是签订一份新租赁合约以便将新承租人纳入租赁合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