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租赁
寄宿屋租赁的承租人可在对房东发出48小时的通知后终止租赁。
寄宿屋租赁的房东可终止租赁的情形如下:
- 立即终止租赁,假如承租人已经或威胁要:
- 对该处造成严重损坏;
- 对他人或房产造成危险;
- 对其他居住者造成严重干扰;
- 发48小时通知终止租赁,假如:
- 承租人在收到解决租金拖欠通知后的10天之内还是没有解决;
- 承租人已利用或允许该处被用来从事不法勾当;
- 租金拖欠未付,而且在检查房间以及(可能的话)和该承租人的联系人联系后,房东有合理的理由相信承租人已搬离该房间;
发14天通知终止租赁,假如该租赁属于服务租赁;
任何其它的情况则要发28天通知终止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