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言NZ

新西兰租赁指南

押金

押金是承租人于租赁开始时所付的一笔钱,用以支付他们于租赁结束时可能积欠的任何费用。

房东最高可要求相当于四周租金的押金。房东不得要求超过此限的押金。房东不一定要索取押金,但大部分的房 东会这样做。

房东必须就所收取的押金开立收据给承租人。

承租人住于该房产时,押金如何处理?

我们(租赁服务处)保管押金。承租人和房东双方要填妥《押金寄存表》(bond lodgement form)并签名,然后承租人才支付押金给房东。房东必须将此表格连同押金(包括部份付款) 在承租人付款后23个工作天之内寄交给我们。假如房东同意的话,可由承租人直接将押金寄交租赁服务处。

当我们收到押金后,会写信给房东和承租人双方,确认已收到款项。

假如您未收到我们寄给您的有关押金信函,则应该打电话和我们联络,电话号码为0800 737 666。假如您提供电子邮箱,我们便会通过电邮将此份信函与表格寄给您。

租赁结束时,押金如何处理?

押金应该退还给承租人。租赁结束时,假如承租人有积欠任何费用的情形,房东可以索取部分或全部押金 – 这可 能包括未付的租金或房产损坏费用。假如房东或承租人找不到对方的话,就应该打电话和我们联络,电话号码是0800 737 666。

房东若希望在租赁结束超过2个月后索取押金,则须获得承租人的同意,或者取得租赁仲裁法庭的裁决。

更详尽的信息,请参阅“我怎样收回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