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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租赁指南

租赁合约

租赁合约概述房东与承租人双方已同意的事项。房东和承租人双方都必须在租赁合约上签字,而且房东要在租赁开始前提供一份副本给承租人。这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约。以正确、谨慎的方式完成此合约是很重要的。

许多房东会使用我们的《租赁合约》。您可从我们的网站www.tenancy.govt.nz下载一份副本。

口头租赁协议也可能具法律约束力。这表示您可能不得不践行已同意的事项,即使尚未签订任何合约。例如,若房东告诉某位可能的承租人,他们可租用该处的话,房东或许就不能反悔。同样地,假如某位承租人说他们将租用该处,或付了一些定金的话,他们可能就必须开始租赁。

租赁合约中该包含什么内容?

一份书面租赁合约和一份良好的房产检查报告,在日后你们出现问题时可能非常有用。

基本的租赁合约必须包含下列内容:

  • 房东和承租人双方的全名;
  • 房东和承租人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件;
  • 承租人的联络地址;
  • 出租屋的地址;
  • 双方签订该租赁合约的日期;
  • 租赁开始的日期;
  • 租赁将结束的日期(假如是固定期限的话);
  • 承租人是否未满18岁;
  • 承租人将付多少押金;
  • 租金的金额与支付周期;
  • 租金的支付方式(实际地址或银行账户);
  • 任何租屋中介费明细(若适用);
  • 有关保温棉的位置、类型与状况的陈述;
  • 房东提供之任何动产的明细表(如洗衣机或家具等)。
  • 法人团体规则(如果该房产为房屋产权的一部份)的副本。

租赁合约也可包括以下事项:

  • 出租屋內可住多少人;
  • 承租人可以将租赁权转移给他人与否;
  • 承租人可停放车辆之处;
  • 承租人是否能养猫、狗或其它宠物。

是否住在出租屋中的每个人都要在租赁合约上签名?

这一点由房东和承租人决定。 假如只由一位 承租人签名的话,法律规定那个人要负责任。 假如每个人都签名的话,通常他们就全都有责任。 这称为共同承担法律责任。 这表示,假如某位承租人没有付租金或 损坏了房子的话,无论未付租金或造成损坏的 是哪一位承租人,房东都可向任何或所有的 承租人追索积欠的款项。

寄件地址

寄件地址是指有关租赁事宜的通知将寄往的地址,例如租赁仲裁法庭的听证通知。

寄件地址是您能随时收到有关租赁事宜函件的实际街道地址。您也可以提供邮政信箱、电子邮箱或传真号码做为其它通讯地址。房东和承租人必须在租赁合约和“押金寄存表”上写明寄件地址。租赁地址通常并不是承租人可提供的有效寄件地址。承租人通常会提供某位朋友或亲戚的永久住家地址。房东则通常会提供他们的住家或工作地址。

寄件地址更改时该怎么办?

寄件地址更改时,通知另一方(亦即,房东或承租人)是非常重要的。假如承租人已付了押金,他们必须将新地址也提供给我们。房东的寄件地址如果更改的话,也必须通知我们。

房产检查

租赁开始前进行一次房产检查可有助于预 防租赁结束时可能产生的任何问题。房东和 承租人应于承租人迁入前一起从事这项工作,并将炉灶、地毯以及诸如窗帘等动产的情况书写清楚。检查墙壁和油漆表面,房屋外面也要查看。确定要将任何老旧或损坏的物品书写清楚。切记要用数位相机记录出租屋的状况,这可以提供多一层保障。假如损坏情形在租赁开始时已写在检查报告上,那么在租赁结束时,就不能怪罪承租人。此外若有任何新损坏也易于辨识。许多房东会使用我们的租赁合约所附的“房屋检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