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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租赁指南

终止租赁

承租人要终止不定期租赁须给多少天的通知?

承租人想迁出时,须在至少21天以前书面通知房东,他们想终止租赁。

房东要终止不定期租赁须给多少天的通知?

房东应给承租人90天的书面通知。但是,房东可给承租人42天的书面通知,如果:

  • 屋主本人或其家庭成员须要该房屋做为主要居住处;
  • 房屋正进行出售,买卖已经确定而买主要求房屋腾空;
  • 房东需要该房产给员工使用(而且租赁合约上清楚说明该房东是为此用途使用或购买该房产)。

最好保留一份该通知的副本。发出通知终止租赁时,您必须:

  • 寄发书面通知;
  • 注明出租屋的地址;
  • 注明租赁要终止的日期;
  • 签名。

假如要寄发少于90天的通知给承租人,则须于终止租赁通知上写明缩短通知的原因。

假如承租人希望提早迁出该怎么办?

假如房东通知承租人要终止租赁,承租人可继续住在出租屋直到终止日期为止。然而,假如承租人选择在该日期 之前迁出,则还必须提前21天书面通知房东。

有时候,房东不会在意承租人提早迁出,但是这种情形必须由双方以书面方式表示同意。

固定期限租赁可以提早结束吗?

除非房东与承租人双方同意,或租赁仲裁法庭指示可以这样做,否则您不能终止定期租赁。终止日期就载明于租 赁合约中。

假如有以下情形的话,租赁裁决庭可以下令提早结束定期租赁:

  • 发生严重违反租赁合约的行为;
  • 承租人收到意外的房租提价通知,提价太多,并已经或将会造成严重的困难;
  • 根据《2010年单元房产权法案》,该租赁为业主管理委员会经营规定管理,承租人因这些规定的改变而受到不利影响,若继续租赁对该承租人将不合理;
  • 房东或承租人的情况发生意外变化,已对他们造成严重困难。

发送通知的方式重要吗?

您可以将通知邮寄到租赁合约上所提供的“寄件地址”。此地址可能是个实际地址、邮政信箱、电子邮箱或传真号 码。

假如您亲手将通知交给对方,则该通知可被视为立即送达。

若要确保通知抵达他人的时间充裕,您应该:

  • 允许4个工作日的时间,假如是以邮寄方式寄通知的话;
  • 允许2个工作日的时间,假如您是将通知留在其门口或放入其信箱的话;
  • 允许1个工作日的时间,假如是在下午5点以后以传真传送通知的话;
  • 允许1个工作日的时间,假如是在下午5点以后以传真传送通知的话。

通知期限从收到通知后的当天开始。例如,假如承租人要以邮寄的方式发21天期限的终止租赁通知给房东,他们就需要多允许4个工作日的时间让房东收到通知。该21天的期限则从房东收到该通知之日开始算起。

假如我以电子邮件发通知呢?

假如您是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通知,最好是在发出通知前要求送达回信。

送达回信会告诉您电子邮件是在何时到达对方的收件箱 的。

定期租赁结束时会有什么情形?

于定期租赁截止日,租赁可依已到期租赁合约中所载的相同条件,以不定期租赁期限继续进行,除非:

  • 承租人和房东签订新租赁合约,或延长现存租赁合约;
  • 房东或承租人之任何一方发书面通知给对方,表明终止租赁的意图。房东或承租人发出终止租赁的通知期限是定期租赁期满前的21至90天之间。

假如租赁合约中注明承租人有权利续约或延长租赁,且承租人希望续约或延长租赁的话,则承租人须于租赁期满的至少21天前写信通知房东,否则房东没有必要接受续约或延长租赁。